劳方首席谈判代表、工会主席说,工会15天前向店方发出书面协商要约书,核心要求是未来一年除高管外的职工工资涨13%,其中一线职工工资最少涨100元,并列举了从分店经营状况到行业工资水平等几条理由。
资方首席谈判代表、店方总经理首先表态,分店的人权、财权在总部,总经理只管理员工。所以,店方认为和工会的协商余地非常有限,只能在他职权范围内协商。超越职权范围的事情,他只能向总部反映。随后,总经理在列举了分店经营成本高、位置偏僻人流量小等理由后,认为工资涨13%不可行。实在要涨,分店可能亏损。如果总部因此将分店关门,大家连饭都没得吃。
工会方随即反驳,称经过调查,跨国公司总部给分店还是有一定自主权的。总经理在年度总结会上曾表示,分店业绩一年比一年好。按照省集体合同条例,四条可以协商增长工资的条件,分店就占了两条,分别是“本单位利润增长的”和“劳动生产率提高的”。因此,职工要求涨工资完全合理。
经过你来我往几个回合,最终店方态度有所松动,答应对经营情况进行测算后,与工会约期再谈。
“Very good”!国际劳工局劳动关系和社会对话专家李昌徽起身带头鼓掌。原来,刚才“火药味”颇浓的劳资交锋,其实是全国总工会和国际劳工局有关工资谈判的培训班上的一场模拟教学。参与谈判者是来自全国部分地区的工会干部。
省总工会民主管理部的张姿说,模拟谈判,就是案例教学,参与者可借此熟悉工资谈判的程序、内容,特别有助于提高参与者对关键问题“讨价还价”的能力。
模拟工会首席谈判代表的施志刚说,工资谈判对工会干部的素质提出了挑战,原来擅长的“吹拉弹唱”用不上了,需要的是要和资方围绕利益进行博弈的本领,包括理论素养和经济、法律、企业生产经营知识以及谈判技巧,甚至心理承受能力等。工会干部的现状和工资谈判的要求还有差距。
“我仿佛来到了国外某企业谈判现场,工会方聪明地拿出许多法律法规以及大量有说服力的数据,这对谈判很有帮助。我很吃惊,你们的集体谈判水平已达到相当程度。”李昌徽说。但他同时表示,工资谈判成果覆盖面提高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应该是一家家企业的工会出于自身利益考虑,依据法律主动站出来向资方发出谈判要约。真正的具有持久生命力的谈判,一定是基层工会在其中真正发挥出了作用。(吉 强)
来源: 新华日报